关于组织第十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征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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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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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法学会、各法学社会团体,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和山东等七省(区、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十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于9月在辽宁沈阳举办。根据中国法学会2024年七大区域法治论坛协调会精神和《区域法治论坛工作指引》要求,现就论文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环渤海区域高质量发展任务,把握环渤海区位特点,梳理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研究,为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

  二、论坛主题、分论题

  (一)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

  (二)分论题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

  2.环渤海区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

  3.环渤海区域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

  4.环渤海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

  5.环渤海区域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与联动发展

  6.环渤海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保障

  7.环渤海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

  8.环渤海区域防范金融和地方债务风险研究

  三、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2024年5月11日——7月20日。

  (二)论文要求

  1.字数。每篇论文字数8000字以上,论文初评通过后须提交3000字以内提炼核心观点的摘要。

  2.格式。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论文关键词3-5个。同时,要报送经匿名处理的论文1份。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 Word 文本;标题层次为“一”“(二)”“3”“(4)”规则进行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4.论文内容应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提交的论文如涉密,作者应提前与本单位保密部门沟通,并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提交论文材料。

  (三)征集要求

  1.各区法学会、各法学社会团体对所征集的论文进行初步审核,特别要进行政治性和学术性审核。北京市法学会将对各单位提交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原则上控制在25%以内。

  2.坚持质量优先、相对平衡的原则,杜绝“一稿多投”、不当署名等行为,一篇论文原则上只能投递一个论坛。

  3.征文通过电子邮箱投稿。征文电子版请注明“第十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四、征文评选

  论文评选设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环节。北京市法学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所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评选出本区域优秀论文推荐至中国法学会参加终评。中国法学会将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统一组织终评活动,采用学术不端检测(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5%)和匿名评审计分的方式,评出一、二、三等获奖论文。终评结果将在中国法学会网站上进行公示,为期10天。同时,北京市法学会将根据各单位组织论文征集情况向论坛组委会推荐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评选和公示期间,作者被举报存在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并查证属实的,经论坛终评委员会同意,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

  辽宁省法学会负责制发获奖证书,证书上加盖“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和“七省(区、市)法学会”印章,并为优秀组织奖单位制发奖牌。

  五、成果转化

  (一)北京市法学会将遴选部分优秀论文编辑刊发《首都法治要报》,供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决策参考。

  (二)论坛结束后,由辽宁省法学会负责撰写论坛综述,报送中国法学会、环渤海论坛主办方各省(区、市)法学会和有关部门。

  (三)中国法学会将汇总七大区域法治论坛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征得作者同意后,结集公开出版。

  (四)辽宁省法学会负责制作论坛获奖论文集或电子获奖论文集。

  六、论文报送

  请各区法学会、研究会和相关政法单位,于2024年7月20日前将所征集论文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邮箱(bjfxhyjb@sina.com),邮件标题统一为“第十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XX单位)”。

北京市法学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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