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法学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新一届理事会选举
2022年7月21日,门头沟区法学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北京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刘朝茂出席会议,100名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门头沟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门头沟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草案)》等大会文件,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其中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理事40名。理事会选出会长1名、副会长9名、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11名。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磊同志当选门头沟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刘朝茂祝贺会议圆满成功,强调门头沟区法学会自2016年12月成立以来,围绕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大力开展法学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立足门头沟实际,坚持改革创新,服务打造“两个品牌”、建设“五个之城”、推进“三四三六”工程、构建“一园四区一小院”绿色发展新格局,打造“两室一站”法学会建设品牌,不断增强法治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推动公、检、法、司等实务部门法学会会员,下沉到乡镇街、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法律服务,涌现出了“无诉讼村居建设”等一批典型事迹和谢耀宗、路明英等一批先进人物,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希望门头沟区法学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和增强法学会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首都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聚焦围绕区党代会确立的发展目标、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法治问题开展研究,促进法学研究既“接天线”又“接地气”;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好会议制度、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
张磊会长代表区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作了表态发言,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的领导,在市法学会的关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做好法学会建设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坚持政治建会、坚持法治精神、坚持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市、区中心工作,共同探索、共同研究、共同奋进,为区法学会蓬勃发展铺路架桥,为建设“绿水青山门头沟”贡献力量。
(门头沟区法学会供稿 社会工作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