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暨
首届京津冀老龄法律研讨会在京举行
12月15日,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老龄法治建设”为主题,第三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暨首届京津冀老龄法律研讨会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隆重召开。
本届论坛由中国老龄协会指导,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协办。全国老龄办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王绍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唐行安、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会长刘维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等领导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副会长于建伟作了《用法治的力量助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的主旨演讲。王绍忠指出,希望以后在国内建设出更多、更好的研究老龄法律的平台,希望老龄法学界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人口老龄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要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精神,统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老龄法律体系建设。
本届论坛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国家部委、北京市机关领导40余人莅临大会,20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律师、养老机构负责人等200余名代表出席了本届论坛,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中国律师》杂志社,以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日报、法制晚报、法制网、未来网等十余家媒体到会支持。论坛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文科、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陈洪忠、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副秘书长刘建、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王海桥分担主持。
本届论坛致力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有关精神,全面推进老龄法律政策体系建设,为老龄产业规范化建设献策献力,持续推动全国老龄法律、政策和标准的深入研究。本届论坛同时开启了京津冀老龄法律研讨会系列的序幕,旨在继续推动地域性老龄法律的研究,为京津冀区域的老龄法律研究和发展创建研究平台,促进积极养老、医养结合、长期照护、遗嘱见证等标准化的出台,试行和沉淀有益的对策和建议,不断为我国积极应对老龄化的顶层设计贡献才智,为老龄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护航。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社区居家医养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制度、老年法学、老龄金融、老年人公证、域外老年被害人保护、失独老人养老、老龄产业、成人监护、欧洲老龄平台、以房养老以及与当下老龄法治发展新趋势等有关的重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调研宣传部崔炜主任认为,现阶段居家医养服务发展存在滞后的问题,社区医护服务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均不能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需求,总体呈现不足和失衡状态,尤其对于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需要的医养服务,因服务提供方为规避风险而大多尚未开展。因此,应从法律法规、服务提供、服务主体等不同层面分析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的难点及风险,提出促进接受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政策建议。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官玉琴教授认为,老龄人监护包括人身照护和财产监护,借鉴国外立法和司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加强我国意定监护制度中的财产监护职责履行,制定以养老为目的的财产监护信托实施细则,强化公权力对老龄人财产信托合同的监督管理,鼓励老龄人利用商业保险和财产信托模式规划晚年生活,实现多元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曹立前教授认为,社会生活中不尊老重老甚至“虐待”、“遗弃”老人的不孝行为和现象日趋增多,严重的背离甚至影响了老龄社会的健康发展。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深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的解决养老、孝老、敬老问题,构建一个完善的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使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生活,就成为当前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福建江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吴国平教授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还难以完全解决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寻找解决对策。以《民法典》的编纂为历史契机,适时修订我国《继承法》,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将被继承人的侄子女和外甥子女列入继承人的范围,优化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并对与失独老人养老有关的各项法律、政策和制度加以配套完善,无疑是一种重要和有效的解决途径。
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王永杰教授认为,目前,我国关于老年人的保护,缺乏体系化的立法规制以及具体化的操作规范,不利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恢复老年人的正常生活。而从域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已经形成了系统化的老年被害人保护制度,包括预防性保护、司法性保护和社会性保护三个方面。同时,从域外的经验中总结出对我国发展老年被害人保护体系的启示,即关注老年人的福利问题、注重家庭与社会联系在预防老年人被害中的作用、改善配套的诉讼制度、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现老年被害人的综合性保护。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人文学院马卫华教授认为,欧洲是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地区,对社会发展产生日益加重的负面影响,已经引起欧盟的高度重视。2017年欧洲老龄平台组织众多专家制定了“2018年-2021年发展战略”,这是迄今为止全球范围内最详细最有实用价值的关怀老龄群体的行动方案,对于我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非政府组织参与关怀老龄群体,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届论坛得到了北京市法学会的部分资助,周远清同志代表北京市法学会莅临了大会。一年一度的全国老龄法律论坛和本届京津冀老龄法律研讨会,针对中国老龄化的法律应对,举办规格之高、主题之鲜明、时效之强、成果之卓著,在国内外法学界、社会学界、卫生学界、人口学界乃至经济学界均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我国老龄法治建设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沟通交流平台。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