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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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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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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20--21
   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党组副书记武树臣、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秘书长邵新莲参加了会议。段桂青、周信、武树臣被推选为理事,周信被推选为常务理事。此次会议还通过了新修改后的中国法学会新的章程,新章程统一了法学会组织体系,统一了各级法学会及其直属研究会的章程,统一了全国会员称谓。
  
   2009.2.18
   北京市法学会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常务副会长周信向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报告了2008年工作并提出2009年工作意见。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宣布了北京市法学会关于表彰2008年度三级课题优秀成果的决定,并对市法学会《关于研究会、社团法学会管理办法(试行)》和《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作了说明,会议原则通过。
  
   2009.2.20
   北京市法学会刑事侦查学研究会和西城公安分局在广电国际宾馆联合召开了刑侦学研究会第十二次年会。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出席了会议。研究会名誉会长马振川等150余人参加了年会。
  
   2009.2.23
   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会举行换届选举大会。市妇联党组书记赵津芳、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等领导出席会议,100多名会员参加了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夏吟兰当选为会长。
  
   2009.3.12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2008年度全体理事大会—暨“华远杯”2008年度课题评审结项表彰会在西藏大厦召开。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出席了会议。
  
   2009.3.14 
   北京市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牵头与相关研究会在联合大学召开了“首都法学界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和影响研讨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市发改委副主任、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翟学文等领导出席了会议,3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
  
   2009.3.20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认定第一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通知(京社领发[2009]2号),认定市法学会等10家人民团体作为第一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通知要求,市法学会主要负责法学类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管理。
  
   2009.3.21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召开年会,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到会并致词。到会学者、专家围绕《社会保险法》(草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2009.3.24
   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秘书长邵新莲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在京召开的贯彻实施新章程座谈会。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参加会议,并对贯彻新章程提出了要求。
  
   2009.3.27
   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同志和副会长李清林同志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王安顺和市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的陪同下到北京市法学会视察、指导工作。
  
   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党组副书记武树臣、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秘书长邵新莲和学会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接待和座谈。周信代表市法学会汇报了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韩杼滨会长即席做了重要指示。视察后韩杼滨等领导与法学会机关全体人员合影。
  
   2009.3.28
   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共同举办了“两岸四地2008不动产登记”交流论坛。人大法学院院长王利明、市法学会秘书长邵新莲等出席,来自台湾、香港、澳门、大陆的50多名学者、专家出席论坛。
  
   2009.4.16--24
   北京市法学会邵新莲秘书长率学习考察组一行5人赴河南、陕西、甘肃三省法学会学习考察。通过学习考察加深了与三地法学会的彼此了解,交流了工作经验,沟通了感情。
  
   2009.4.18
   北京市法学会《法学杂志》社召开编委会会议。编委会主任高铭暄教授主持会议并讲话。编委刘金国、刘桂明、张建田、陈桂明、姜小川、赵云阁、赵秉志、莫纪宏、郭锋、韩大元、甄贞、王晓明及本刊顾问赵中孚、关怀、刘隆亨,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杂志社社长周信,主编宋树涛以及杂志社全体编辑人员出席了会议。
  
   2009.4.24
   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联合市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比较行政法研究所,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了“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等来自首都法学界和实务部门的50多名专家学者和代表参加了会议,他们从法治政府的法学原理和法治政府具体制度建设两个层面,深入探讨建设法治政府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到会讲话。
  
   2009.6.19
   北京市法学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迎国庆、展风采、强素质——北京市政法系统庆祝新中国60周年首届体育运动会”。
  
   2009.6.26
   北京市法学会组织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中政委18号文件精神。常务副会长周信、党组副书记武树臣、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秘书长邵新莲和22个研究会、社团法学会负责人以及学会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武树臣和邵新莲同志分别传达了中政委(政法[2009]18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副会长李清林在贯彻实施《中国法学会章程》座谈会上的讲话。杜石平同志介绍了中国法学会新《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并代表学会党组,结合学会工作实际,对贯彻中政委18号文件精神作了具体部署。
  
   2009.6.27
   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举行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及法治国家论坛。56名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的理事及会员代表出席了大会。由首都高校、科研单位及有关部门的75名专家组成了新一届理事会,中国政法大学刘金国教授再次当选为新一届法理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周信到会讲话。
  
   2009.7.15--26
   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随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英国、瑞士、挪威等国进行了为期12天的访问。
  
   2009.7.30
   北京市法学会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单位”,学会研究部主任王秀海被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个人”。
  
   2009.8.6
   市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干部处长贺卫等听取了市法学会党组关于贯彻中政委18号文件的汇报。段桂青同志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09.8.17
   经市法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劳动教养学会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市法学会。
  
   2009.8.27
   第五届首都法学家论坛在北京举行。此次论坛的主题为“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对策研究”,此次论坛得到市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和法学界的高度重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会员部主任梁毅,市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到会祝贺。北京大学副校长、著名经济学家海闻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峰教授作了主题报告。中国证监会、市委研究室、市金融局等单位领导和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以及清华大学、人民大学、政法大学和法律实务部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代表100多人参加了会议,论坛分别由市法学会领导主持,最后由武树臣作小结。
   2009.8.28
   按照市委社会工委安排,市法学会领导带队慰问了由首都师范大学师生组成的国庆游行队伍中的“文化繁荣”方阵。学会给2500名师生送去了慰问品。
  
   2009.9.7
   北京市法学会撤销了铁路法学研究会。北京铁路局管辖的公检法系统因改制将划归相关单位,北京铁路局党委建议撤销北京市法学会铁路法学研究会。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北京市法学会关于研究会、社团法学会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2009年9月7日市法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撤销北京市法学会铁路法学研究会。
  
   2009.9.14--20
   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率学习考察组一行6人赴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法学会学习考察。
  
   2009.10.13
   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秘书长邵新莲到中国法学会,向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 ,副会长李清林,会员部主任梁毅等汇报了贯彻中政委18号文件情况。
  
   2009.10.16
   重庆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焕奎一行来市法学会学习交流。双方介绍了各自贯彻落实中政委【2009】18号文件的情况,并表示今后工作要加强合作,相互学习。
  
   2009.10.18
   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杜石平等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在天津召开的“双百”常态化工作座谈会。来自北京等10省市区法学会的领导和沈阳等6个大城市法学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2009.10.23
   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及2009年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晓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等出席了本次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周珂教授继续当选为会长。
  
   2009.10.24
   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了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大会选举产生了64位第五届理事会理事、39位常务理事、17位副会长;1位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李树忠教授当选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大会推举许崇德、张庆福、黄子毅、廉希圣四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为名誉会长。市法学会副会长杜石平和李树忠会长为名誉会长和顾问颁发了荣誉证书和聘书并讲话。近五十名代表出席了大会。
  
   2009.11.7
   北京市国际法学会2009年度学术研讨会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中心隆重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大法官、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侯光明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商务部巡视员杨国华博士、国际红十字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副代表安东咔门等到会祝贺。学会顾问程道德、章尚锦、王可菊、刘汉鹏、吴焕宁等资深专家,来自政府部门、有关部队、在京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学会会员100多人参加。
  
   2009.11.8
   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组织工作规则》、《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选举出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第一届理事、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当选为会长。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在会上为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授牌,专职副会长杜石平讲话。
  
   2009.11.14
   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成立。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律师当选为会长。大会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组织规则》。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同志为公益法学研究会授牌。刘凝会长主持了首届北京公益法律论坛,6位专家做了发言,50多人参加了会议。
  
   2009.11.17
   北京市法学会领导与市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干部处长贺卫等共同接待山东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姚成林、政治部主任张勇、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泽沅等一行,共同就法学会的建设和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
  
   2009.11.19
   由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法学法理学研究会共同举办的“2009.北京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学术前沿法学论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与城市法治建设论坛”在京民大厦举行。论坛由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主持。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周信,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以及北京市法学会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的专家学者等50多人出席了论坛.
  
   2009.11.26--12.3
   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带队一行7人赴安徽、浙江、湖北等三省法学会学习考察。
  
   2009.12.13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雨本当选为会长,原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郑刚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到会授牌并讲了话。
  
   2009.12.19
   北京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成立。成立会议由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主持,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宣布了学术委员会组成名单,并颁发聘书。学术委员会由23人组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林任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马怀德、北京市法学会会党组副书记武树臣任副主任委员。会上讨论研究了“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
  
   2009.12.19
   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召开2009年度年会。此次年会研究主题是“完善法治行政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周继东、北京市法学会秘书长邵新莲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和市人大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及各区县法制办的领导、专家,近100人出席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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