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为市法学会所属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课题研究。
2、市法学会机关信息化建设。
3、编辑《法学杂志》。
(二)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成立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的函》(京编办事〔2004〕124号)设立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为市法学会所属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事业编制10人,实际8人;无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23年收入预算360万元,比2022年313万元增加47万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正常调资及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60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0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5.事业收入0万元。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9.其他收入0万元。(三)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23年支出预360万元,比2022年313万元增加47万元,增长15.02%。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0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5%,比2022年259万元增加47万元,增长18.15%,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正常调资及落实国家有关政策。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4万元,与2022年持平。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编辑《法学杂志》。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畴。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2023年,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4万元,占本单位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单位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