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十八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各区法学会、各研究会,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第十八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由山东省法学会承办,拟于2023年9月召开。现就论文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分论题
(一)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分论题
1.党的二十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
2.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3.政法工作现代化的科学内涵、本质要求和实践路径;
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环渤海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5.平安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保障;
6.优化环渤海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7.打造全球数字经济高地的法治保障;
8.环渤海区域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
9.环渤海区域对外开放的法治保障。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2023年5月—7月,请各单位于8月1日前,集中将论文电子版发送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邮箱,并注明“第十八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字样,以便查收。
(二)体例要求
1.字数。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10000字。
2.格式。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以及联系电话等)。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3—5个论文关键词。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 Word 文本;标题以“一”“(二)”“3”“(4)”规则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三)质量要求
1.论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论坛主题、分论题,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区域热点,突出实践特色,突出对策措施,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2.各单位对提交的论文审查把关,特别要进行政治性和学术性审核。论文应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切实保证论文质量。
三、征文评奖
北京市法学会将根据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工作指引》和《征文评奖办法》有关规定,对区域内所征集论文进行初评,中国法学会负责终评。
(一)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获奖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项,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终评确定。北京市法学会根据论文征集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推荐北京市不多于3个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参评论文在评选或公示期间,若被举报抄袭且查证属实,经报中国法学会论坛活动协调小组同意,取消其评审资格或相关奖项。
(二)奖励方式
山东省法学会为获奖论文作者制作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证书上加盖“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印章。届时,北京市法学会将邀请部分优秀论文作者参加论坛现场活动。
四、成果转化
1.论坛获奖论文由山东省法学会择优推荐至《法学论坛》刊发。北京市法学会将遴选部分优秀论文推荐至《法学杂志》刊发,并对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观点摘要编发《首都法治要报》。
2.山东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对获奖论文进行分析研究,提炼总结对区域法治建设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以《智库建言》形式,推荐至中国法学会编发《要报》,并提交省有关部门参考。
3.论坛综述报送中国法学会、环渤海论坛主办方各省(区、市)法学会和有关部门,供领导决策参考。
4.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将汇总七大区域法治论坛获得一等奖的论文结集公开出版。
5.山东省法学会负责制作论坛获奖论文集或电子获奖论文集,印发与会人员和获奖作者。
联系人:王波;电话:55560743,18810391996。
电子邮箱:bjfxhyjb@sina.com(“北京法学会研究部”汉语拼音首字母)
北京市法学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