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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关于不再担任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
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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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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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行政许可书(京民社许准变字[2023]354号)、(京民民许准变字[2023]269号)准予内容: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两家单位变更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司法局,准予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自该日起,北京市法学会不再担任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

  特此公告

北京市法学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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