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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2024-2028)”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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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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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所属各法学社会团体,各区法学会,在京各法学院所,市级各政法单位: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团结凝聚引领和培养青年法治人才,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的首都法学骨干队伍,经北京市法学会2023年第16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2024-2028)》,并报送市委政法委,经孙军民会长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在京从事法学研究或法律实务的青年业务骨干,约300名作为培养对象,参与实施“百名法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

  二、申报条件

  培养对象需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主要包括:

  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并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经推荐单位同意推荐,且无违法违纪情况。

  专业条件:

  (一)从事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满5年,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在法学研究与实践结合上取得显著成绩,或法学研究成果得到应用转化;

  (二)从事法学研究工作,获得高级职称,具有较强法学学术前沿研究能力。

  三、推荐名额

  每个推荐单位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青年英才。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推荐表》在“首都法学网”下载。

  五、报送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bjsalc@126.com,并注明“百名法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推荐表”,纸质版邮寄至北京市法学会。

  为防止漏收,请不要通过微信传递电子版材料。

  附件:

  1、《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2024-2028)》

  2、《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推荐表》

北京市法学会

2023年10月10日

  联系人: 杨 硕  55560756    13261458911

  电子邮箱:bjsalc@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览秀西路5号院3号楼

  北京市法学会  邮编:1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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